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产业政策产业研究新锐人物赛事征集活动专题精品欣赏
   企业黄页园区风采园区租售创意人才信息技术中国动漫知识产权投资理财
   文化艺术品牌授权设计中介企业合作创意论坛设计展厅你问我答创网服务
  热门排行TOP10
·招聘广告设计,经典伏特加广告
·平面广告设计图片,精彩广告荟
·广告设计教案,经典香水广告大
·广告毕业设计,通灵之鑽商业广
·广告设计师,绝妙广告创意作品
·广告设计网,创意户外广告欣赏
·平面设计招聘,极端诱惑:欧美
·广告设计学校,公益广告-预防
·艳照门风波累及广告业
·刘嘉玲戴假发拍洗发水广告背
  精品欣赏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广告产业
刘嘉玲戴假发拍洗发水广告背后真相
来源:新浪  作者:抚摸三下   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08-4-7

近日,香港艺人刘嘉玲被质疑戴发套拍洗发水广告,遭到市民的投诉,并且准备到法院起诉刘嘉玲涉嫌欺诈。明星代言广告被投诉早已屡见不鲜,尤其是之前就有刘嘉玲代表的SK-Ⅱ在毒物质含量超标而被迫各大商场下架的尴尬局面,所以此次刘嘉玲的戴发套代言洗发水,明显的有“造假”成份和“虚假”宣传,对于形象一向美丽大方的刘嘉玲来说,是自毁形象。

关键问题一:戴假发拍洗发水广告

女明星代表洗发水,应该说是理所应当,而且国家只有明星做药品广告的限制,对于洗发护理用品一次都执比较宽的尺度,长发飘逸的女星自然成为了这些用品的宠儿,然而,更多的企业看中的是明星的人气,以及近段时间的出镜率,所以头发的质量和长短已经成为次要因素。所以,我们很快的看到章子怡《夜宴》过后的新款上市,汤唯一夜成名后代言化妆品的出镜,这些都是企业营销的一种策略,可以理解。但毕竟拍洗发水广告需要的是实打实的头发,而刘嘉玲近几年出席活动,一直保持着她的短发形象,所以拍这样的广告受到质疑也是理所应当。 

关键问题二:虚假宣传与商品不符

当然,更多的人在乎的是,刘嘉玲代言的洗发水广告,拍出来的效果的确漂亮,但事实上,头发不是她本人的头发,从某种意义上讲,假发肯定也不是用了本产品而洗了来的效果,所以是一种“虚假”宣传。但根本我国法律对虚假广告的认定,主要根据该广告所宣传的商品和服务是否真实,而不能从演员在广告中的表演方式来看。所以,刘嘉玲的假发与洗发水质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能说该广告是虚假广告。 

关键问题三:观众有没有上当受骗

如果认定一个广告是不是虚假宣传,关键的问题之一看消费者有没有因为这种误导而受到了伤害,而目前,我国的刑法的虚假广告罪是针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所以这个广告归根结底是洗发水企业,而不是刘嘉玲本人,所以即便是起诉,刘嘉玲也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其实,像这样的案例之前就有很多,葛优代言的地板,丁老爷子代言的高钙片,都属于这种行列。所以观众如果没有上当受骗,这种代言顶多也只能欠妥,而不是违法。

解决的方式一:裁掉最争议的部分

之前,张柏芝代言的洗液广告,和陈建斌夫妇代言的奶粉广告,都遇到过同样的问题,张柏芝广告的处理方式是将那个“消”字牌不是“药”的一段裁掉,只留下最后一句话,而陈建斌夫妇的牛奶广告则把最争议的“绝对是遗传了我的基因”去掉,成功的化解了危机。刘嘉玲的洗发水广告也可以将其中最动人的美发场景去掉。 

解决的方式二:在广告中加文字提示 

相比裁掉广告的一部分,刘嘉玲洗发水的广告还有更好的解决方式,是在广告中打上明显的文字提示,刘嘉玲戴了假发,这样就避免观众有受骗之感,也可以继续保持片中刘嘉玲的美发形象。 

因为目前国内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明星代言产品的形式以及方式都不太明确,所以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以致于最终法律无法解决,还要凭借一些法规的单个调整。记得很早的时候就听到外国的一则广告故事,因为一个人在购买了汉堡的时候说明书上没有提示要撕开吃,他就告了这家企业,结果得到了赔偿,并且企业也更改了自己的说明书,说明书上写的非常明确,汉堡要将包装纸撕开取出后,方可食用。看上去,这则故事非常的好笑,但事实证明,有法可依才是硬道理。

下图:现实中的刘嘉玲

下图:与梁朝伟在一起的刘嘉玲

点击这里发表对本文的看法>>>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楼盘短信烦不胜烦 地产商为何钟情于广告短信?
·雅虎正开发显示广告新引擎 价值堪比搜索
·行为广告大赛渐入佳境 行为创意成时髦活动
·“2008全球NGN高峰论坛”在京举办
·2008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关于国际设计艺术院校联盟2008(济南)会议的通知
·2008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一直保持增长将达111.2
·奥运,提高广告主营销价值 推动网站用户流量快速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为“中国创网”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联系我们  |  广告刊登  |  合作伙伴
版权所有 2004-2008 中国创网(9yc.com)Tel:0571-88855007 最佳分辨率 1024×768
Copyright © 2004-2008 9yc.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