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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度抗震建设北京
“北京行政区内,历史上4.7级以上的地震共被记载过15次,最大一次为1679年三河-平谷8.0级地震。1970年到2001年12月间,共发生 3.0级(局部有感)以上地震121次,4.0级(比较有感)以上29次,5.0级(局部破坏)以上2次……”这是记者在北京市地震局看到的一份资料,副局长徐平解释说:“北京位于华北平原地震带、汾渭地震带和张家口——渤海地震带的交接处,地震活动比较频繁,但大都是没有威胁性的中小地震。在市政建设方面,北京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很强,严格按照八度防震(相对应的地震级数大约为6级)的要求进行建设。全球按照这一要求建设的首都只有3个,另外两个是墨西哥城和东京。”

徐平告诉记者,围绕震害应急救援工作早在1993年就有了最初设想,历经10年最终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试点工作。
1993年4月,北京市地震局起草完成并上报市政府的《北京市综合防震减灾对策方案》中,提出“划定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紧急疏散道路”的设想;2001年 1月19日,市政府在一份应急预案文件中提出,各有关部门在应急管理中要做19项应急救援系统行动,其中的一项便是灾民疏散安置及应急避难场所的划定; 2001年10月16日,北京市人大通过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问题;2002年10 月17日通过的《北京市公园条例》的第二条规定“公园具备防灾避险功能”……
徐平认为,在整个进程中,美国“9·11”事件及今春“SARS”侵袭所带给人们的紧急避险意识则是“助推剂”。“一旦地震或特大火灾等灾难来临,城市居民要在政府组织下实施快速疏散安置,并保障其基本生活。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正是这样一种未雨绸缪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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