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近日再次颁布境外动画禁播令: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不得播出的境外动画片、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以及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的时段,由原来的20:00延长至21:00.自2006年广电总局颁布第一次禁播令开始,国家对动漫产业的扶持政策令数以万计的动漫公司瞬间林立,数以百万计的从业者、教育者和投机者顷刻跃入中国动漫的“大跃进”式浪潮。 但很快,孱弱的动画水平、低迷的市场反应让人们重归理性,对于禁播令的效用同样引发了各方的争论。
再次颁布禁播令的用意无疑是加大政府对产业的保护与扶持力度,但这命令最终能达到促进产业发展的实际效果吗?还是仅仅只能加大电视台的播放缺口,让动漫企业在追求产量的道路上亡命狂奔?禁播令的出台到底是政府的一厢情愿还是整个动漫行业的集体要求?
2008年2月,民进中央在向全国政协大会提交的文化方面的提案中称,我国目前文化产业,尤其是动漫产业的管理格局中,普遍存在“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缺乏统一协调”的问题。提案中说,动漫产业从创作、播映、出版到衍生产品生产等各个环节,分别由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文化部、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科技部、教育部等不同部委交叉管理,各部委权责不清。另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国共建设了60余个动漫产业基地,其中国家授牌的基地有42个,分别由多个部委授牌。看似红火,但其中基地投资人变身房地产开发商、由于发展模式雷同而导致基地抢企业和基地资源闲置的现象却屡见不鲜。
动漫产业基地的问题还只是整个行业困境的冰山一角。
为此,民进中央开出药方,认为需要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整合管理机构,在实行大部门体制改革之前,可以先尝试通过明确各主管部门的权责,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赋予其统筹管理动漫产业的职权。但这张药方只能治标,无法治本。应该说,无论大部门体制,还是多机构格局,只要政府对行业进行了直接、全面、微观的管理,就无法快速地促成产业发展。
正如漫画家朱德庸所说:“政府出钱就好,不必出脑……如果政府支持的方向不对,也只是在发"救济金"而已。”
换句话说,政府引领动漫产业发展的大方向是正确的,但在具体操作中,不是管得太少,而是管得过多。至少禁播令的出台就未能建立在对动漫行业普遍调研的基础之上,其他的扶持政策也由于脱离动漫产业的实际情况而未能收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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