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国学者曾生动描述:行业协会好比是有一定身份的“侍女”,最初是以服务于实体经济,即主要是为企业服务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后来身价提高了,逐渐成了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穿针引线的“交际花”;有时又像是指挥千军万马的“司令”。
与之相悖的是,还有小部分相对独立的协会却因政府给予的支持太少,无法进行充分的效能发挥,有的甚至因为费用歉收而处于停滞状态。
对此病症,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的贾西津认为,在中国的行业协会产生模式中,“中间模式”最为适合国情,即行业协会的组建既不是自上而下的政府行为,也并不完全自发,是在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激发民间组建行业协会的热情,由企业自主组建,政府给予一定的扶持。
在“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的管理模式树立起来之前,任何动漫产业的丰硕成果都是脆弱的,任何关于动漫产业的扶持政策都将不可避免地偏离正确的方向。(本文作者是业内资深专家)
NGO,英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一词的缩写,是指在特定法律系统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的协会、社团、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其他法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政府组织。 分页:[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