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该院保障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
“进军现代化,关键靠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始终是第一位的战略任务。”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如是说。市委市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战略部署,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常州中院迅速作出反应,院长姜洪鲁上任不久,就先后走访了常州科技局、文广新局、工商局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创新型企业,深入研究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面临的形势,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出台了上述意见。
意见分5大块,共30条,分别从公正高效审理知产案件、改革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知产保护协作力度等方面,规范知产案件审判工作。
意见提出,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努力形成全方位保护合力。对内要加强业务部门之间的协作,改革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审判“三审合一”的试点工作,启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集中提审”的司法保护模式;同时加强刑事、行政、执行和民事审判部门的联系与协调,统一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方面的认识和司法标准。对外要做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对接制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与协调,对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线索的,依法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另一方面加强与工商、质监、科技、文广新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相互及时沟通信息,形成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衔接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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