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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来源:浙江省旅游局信息中心  作者:jerry   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08-6-19
 
    根据《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普委[2008]8号)文件精神,普陀区全面加快我区旅游业发展,做精做特休闲旅游业。以打造“现代海洋休闲度假旅游基地”为目标,合理规划、有效整合、积极开发全区旅游资源,充分发挥我区特有的区位环境、海岛生态和渔村风情等特色资源,抓好大众海钓游、海鲜美食游,海洋文化游、群岛海上游、度假会展游、渔农家乐游、佛教文化游七大主题特色游,建成沈家门渔港休闲旅游带、朱家尖海滨度假旅游区、桃花岛旅游度假区、鲁家峙旅游休闲服务区四大旅游功能区,形成东极、登步、白沙三个旅游辐射基地。依托沈家门“海鲜夜排档”,有效提升“中国海鲜之都”品牌优势。不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力引进具有先进管理体系的四星以上品牌酒店和经济型连锁宾馆企业,大力发展游艇经济,进一步完善旅游集散中心、区域性旅游交通枢纽站、旅游咨询中心、散客服务中心、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等建设,切实加快旅游标准化、国际化、精品化进程,着力打造普陀旅游发展新格局。到2011年,争取创建5个“旅游强镇”,10个“旅游强村”,2个全国工农业示范点,2家4A级景区,新增高星级酒店8家,全国百强旅行社2家,国际旅行社1家,全区年接待国内外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80亿元,跻身全省旅游经济强区。
 
    为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舞活旅游业这个第三产业的龙头,普陀区政府加大了对旅游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鼓励重点、特色旅游项目建设。
 
    1、鼓励发展游艇业。对在我区境内组建游艇俱乐部,且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自游艇俱乐部项目竣工后,按标准的80%补助综合地价款。对修建游艇专用码头的,按其标准泊位1万元/个给予奖励。
 
    2、鼓励新办高星级酒店。对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新办四星级及以上酒店,综合地价款视星级不同给予不同补助:四星级酒店按标准的80%给予补助,五星级酒店按标准的90%给予补助。兑现时间为项目竣工后补助50%,星级评定后再补助50%。
 
    3、鼓励发展经济型连锁酒店、汽车旅馆等新型酒店。对落户我区的国内外知名经济型连锁酒店、汽车旅馆等,自项目竣工后,在综合地价款或财政补助上给予一定扶持。
 
    4、鼓励新办高档特色餐饮业和酒吧、咖啡吧等高档休闲娱乐业。对实际投资额较大,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酌情给予一定补助。
 
    5、鼓励发展休闲旅游业。对新评定的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省级以上农家乐休闲旅游示范点、农家乐特色村、旅游接待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旅游海钓基地及获得其他相关荣誉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对投资开发观光游轮、水上运动等对全区旅游具有较大拉动作用的项目,酌情给予补助。
 
    6、鼓励新办景区景点。对经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同意,且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新建景区景点项目,综合地价款给予一定补助。
 
    7、鼓励建设旅游集散中心。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区级和市级旅游集散中心,自工程竣工后,视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情况,酌情给予一定补助。
 
    8、鼓励举办旅游购物商场。对新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和一定影响力,且专门销售旅游商品和本地土特产品的商场,按其实际投资额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二是加快国际化进程。
 
    1、鼓励开设国际旅行社。对区内外企业在我区开设国际旅行社的,自营业之日起,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2、鼓励发展入境游。对区内外旅行社招徕、接待客人到本区旅游,且规模人数较大的,酌情给予奖励。
 
    三是鼓励旅游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对年度首次评为“全国百强旅行社”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以后年度名次提前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名次未变或退后的不予奖励。对年度首次评为“浙江省十佳旅行社”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以后年度继续保留该项荣誉的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按旅行社年度综合业绩指标情况(接待人次、营业收入、税收等),对发展速度快、服务质量优、社会信誉好的旅行社,一次性给予一定奖励。
 
    四是鼓励企业争先创优。
 
    对首次评为四星级、五星级宾馆饭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引进或委托国内外著名酒店集团经营管理、且管理期限达到3年以上的高星级饭店,一次性给予一定奖励。对首次评为“浙江省绿色饭店”、“浙江省星级餐饮”(四星级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评为国家级、省级餐饮名店的,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海鲜名师(厨)称号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个人3万元、2万元奖励。对首次评为AAAA级、AAA级景区的,分别一次性给予7万元、3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种荣誉称号的旅游企业或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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